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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价改革 势在必行

1998-04-06 来源:光明日报 毅民 摄 我有话说

水价改革,长期停滞不前,举步维艰。今年,国家决定把它作为价格改革的重点,希望它能带来水利、供水事业的发展——

养育千年华夏文明的黄河水,价值几何?在中国现行的水价制度中,颇为深厚的文化积淀改变不了实物价值低下的悲哀:一吨水仅4厘钱,1000吨黄河水的价格不及一瓶矿泉水;引黄渠1994—1996年三年的水费收入5800万元,仅相当于同期供水成本的17%。

这种入不敷出的价格倒挂不仅是黄河水的命运,全国各地的水费标准都只能占到测算成本的62%,农业水价还不到成本的1/3。北京市水价为0.637元,而供水成本却为0.843元;河套地区每立方米水售价13厘,仅相当于成本的24.5%;陕西东雷灌区水价为0.3元,供水成本为1.4元,水价只占成本的近1/5。

低水价带来了什么

因水价低等因素的制约,水利工程难以筹措到维修、更新的资金,约有1/4的大型水库和约1/3的中、小型水库安全标准低或存在严重的缺陷、隐患。

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的灌溉、泄洪、供水能力远远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:有70%的灌区灌渠老化、损坏,每年减少排灌面积300多万亩;年轻的水库也无力进行日常维护,如引滦工程的大黑汀水库主坝基础廊道有大量沉淀物,两年就能淤平廊道,因资金有限,每年清淤工作进展缓慢,长此下去,将有塌垮的可能,成为城市上空的一盆“危水”;另外,因资金缺乏,水利工程的维修和维护难以进行,只能疲于应急,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,缺乏统一规划,工程建设缓慢,预计到2000年,总供水缺口将达500亿立方米,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。

水利工程已“病”入膏肓??

因水价低,水利工程得不到资金补偿,直接导致水利行业的连年巨额亏损,陷入恶性循环,使国家财政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。1994年全国地方国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运行成本、费用总额为102.1亿元,而当年水费收入仅为31.06亿元,除去国家补贴,尚亏损53.72亿元。统计表明,自1980年以来,全国国有水管单位已累计亏损数百亿元,水工程管理单位亏损面达98%以上。

这种巨额亏损反过来又使水利事业在市场上丧失吸引筹资的能力,从商业利益考虑的投资者对“全行业”亏损的水利投入丝毫不感兴趣,而偏重“有利可图”的电力、邮电、运输等高效益行业,这样“好的更好,差的更差”,行业效益差距拉大。业内人士介绍,全国水利投资虽由“五五”时期的157亿元增至“七五”时期的165亿元,但按不变价格计算,投资所增无几,其占全国基建总投资的比重还有下降之势:从“五五”时的6.7%降至了“七五”时的2.2%,“八五”时比例更小了。

如此缺乏资金,水利工程老化失修,水利事业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来勉强支撑,其自我发展和自身投资增长之路越走越窄。几十年来,就这样恶性循环,国家背的包袱越来越重,水利行业越来越贫困、老化。

“贫水国”却是最大的“费水国”

中国人均拥有水量仅占世界人均拥有量的1/4,和以色列相当,但我们却没有以色列人的那种“惜水情结”,有专家认为是低水价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水资源的“高消费”。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大水漫灌,一亩地能用上800立方米的水,是节水农业用水标准的4倍;我国工业用水不重视水的循环使用,耗水量高出发达国家2倍,我国生产1吨啤酒一般耗水20—60立方米,而国外先进水平还不到10立方米;城镇居民不使用10升的节水马桶,而用20升的老式马桶。这一切都是因为水价低,人们认为“水价便宜,费点没啥”。可如此“费”下去,还能费多久?

当人们任水自流时,绝不会想到地球13.7亿立方公里的藏水中,淡水只占2.53%,而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又不足淡水总量的1%,到2025年将有一半的人遭受“中高度缺水”的压力。中国更是“费”不起,“世界13个贫水国名录”上中国榜上有名,全国600多个城市,已有300多个亮起了缺水黄牌,严重缺水的达108个。由此看来,水不是“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”的,它也是一种珍稀的资源。

但是低水价掩盖了水资源的珍贵性和稀缺性,人们“因水廉而不知惜”,以致于全国每年排放污水达355亿多吨,其中80%不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,既不利于“污水资源化”的节约,又进一步恶化了水质。北京市节水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刘红认为,如此“量大质劣”地掠夺性开发利用水资源,不利于持续发展。

其实,我国对水价也作过一些改革,但始终都是“雷声大,雨点小”,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低水价的状况。

水价为什么长年未提高

我国水价改革也有过两次大的变革,第一次是1985年,变水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;第二次是1992年,把水列入“全国重工商品名录”,提出“水要商品化”。但事实上,大多数地区的“商品水”是有名无实,水费仍是十几年一贯制,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水的价格和价值相背离的状况。水价改革为什么如此艰难?

传统的“福利水”观念

人们对水的“福利、无偿使用”观念根深蒂固,当人们轻松地拧开水龙头时,很难想到“水”是一种商品。其实,人们用的“水”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“生产过程”,投入了大量的人类劳动,也应该有成本、售价的核算。有人算过这样一笔帐,江苏省江都水利枢纽多年来无偿或低价引水,如每立方米多收1分钱,累计就可多收入9亿元,不仅江都抽水站的更新和改造有了资金,还差不多能再建一个相当规模的抽水站,走入“以水养水”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。可为什么如此有效的观念不能得以运行?专家分析,那又有深层次的体制方面的原因。

滞后的水价管理体制

水是千家万户的生活必需品,是国民经济基础性、资源性物质,其改革牵涉面广,后续影响大,有人形象地比喻“水价打个喷嚏,其他部门都跟着感冒”。因此,水管部门比较谨慎。陕西省东雷灌区1992年供水价是0.126元/立方米,占成本的45%;1996年水价升为0.174元/立方米,水价占成本的25%;到了1997年,水价冲破阻力终于涨到了0.323元/立方米,但只相当于供水成本的23%,水价跟不上成本价的变化。在这种僵化滞后的体制下,水费收入远远不能补偿供水成本,不能随行就市地根据需要来波动,丰水期枯水期一个样,有的地方甚至十几年一个老面孔,水价改革、水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。

落后的定价理论

水是一种特殊商品,对其合理定价尚有一定的难度,这也是理论界长期探讨的一个难题。具体说来,一方面,由于建国以来,从未对国有水利工程进行过资金核算,在国有资产的折旧、估算中存在分歧,对其增值、保值也算法不一、出入较大,要对全部资产进行统一清算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;另一方面,对如何定出适应市场、符合社会承受能力的价格也尚在摸索中,很难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切合点,定出让供需双方都接受和满意的水价。再加上收费制度不完善,代收、搭车现象较多,引起了用户的不满,水费实收率不高,而收来的水费也未必都能真正补贴到水利产业中,常被当作行政事业性收费被调拨。水管单位无能力去解决问题,一再回避问题,水价改革也就一拖再拖了。

最后一滴水是人类的眼泪?

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水的“浪费”也愈演愈烈,如洗车业就是个用水大户,洗一辆车用水250升,按北京市的32万辆轿车每周清洗一次算,一年洗车耗水约400万立方米,相当于一个多昆明湖或6个北海的蓄水量,大多数洗车站无污水循环处理措施,洗车用过的水白白流掉。有人认为如果全国各行各业均如此肆无忌惮地浪费水资源,那么“最后一滴水就将是人类的眼泪”。

专家预测到2000年,我国总供水能力缺口将达500亿立方米,水行业也背上每年亏损50多亿元的包袱。水价到了非改不可、再难也要改的时候了,它能帮人们筑起“惜水”的防线,挽救起奄奄一息的水利工程。

水价怎么改

有关专家介绍,今年的水价改革将以两个“有利于”为指导,一是使水价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,价格、价值一致,有利于水利业进入生产经营的市场化阶段;二是使水价能唤起人们对水的重视珍惜,有利于全社会形成节水、合理利用水资源的良好风气。

水价改革应在三个环节下功夫:明晰产权,确定相应的补偿方式,使水利行业能“以水养水”;强化市场运作,在水价定价、调控上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,做到科学、规范,符合市场规律;加强供水体制改革,按照经济规律理顺流域上下游、中央和地方、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,使水价改革能顺利进行。

水利工程用水:分类定价

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,既是生产资料,又是生活资料,其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制约,具有自然垄断性,供需双方不能自由选择,流通性相对较差。因此,在相当长的时间内,水利工程必须实行政府定价。

这种定价一方面按照“成本补偿、合理收益、公平负担”的原则,明确水利工程的补偿原则,逐步实现完全成本化:以防洪等社会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,其运行维护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支付;用于供水、发电、养殖等多种经营、能直接产生效益的水利工程,其供水成本由商品水补偿,促进“以水养水”。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不同用户的不同承受能力和当地的资源情况,以及丰枯季节、物价指数的变动,作出及时调整。

水利工程用水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,对不同用户实行不同的水价,如农业用水原则上保本计价,生活用水价格高于农业用水价格,工业用水价格高于生活用水价格,高消费行业用水价格更高一些。

城镇供水:实现“四自”

城镇供水事业也和水利工程供水事业一样,长期以来作为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供水单位不被当作真正的企业来运作。自来水公司要支付水费、电费、原材料费、水质检测等高额供水成本,但由于其唯一的产品——自来水的价格受政府的控制,缺乏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正常的调价机制。因此,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成本无法得到补偿,更谈不上合理的利润,无法自主经营,使政府背的包袱越来越大。

随着水利工程用水价格的提高,城镇供水价格也要相应提高。据建设部城建司城镇供水节水处的负责人介绍,我国将通过水价改革,使城镇供水单位真正实现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积累、自我发展,建立起城镇供水事业的良性发展机制。

要真正实现“四自”,城镇供水的价格和构成中就要对城镇供水事业进行合理补偿,包括对水厂的制水成本和管网运行成本的补偿;固定资产折旧和投资利息的补偿;以及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。同时,还要对工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及城市居民实行计划用水,初步设想实行两部制水价,即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: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企业的固定成本,计量水价用于补偿企业的运营成本。计量水价还可以实行阶梯水价、季节性浮动等。

有测算表明,水价每提高10%,就能节水5%,也可以使供水事业走上滚动发展的道路。如向香港供商品水的广东东深供水工程,其供水价格较高,与供水价值相符,这样1993年至1996年共实现利润48.47亿元,上交国家税利45.07亿元。

水价改革能否承受

城镇家庭:每月少吃一根雪糕

浙江舟山,淡水贵如油,1995年的干旱使当地池溏干涸、河水断流、水库几乎无水可供,只好从长江口装运淡水,每立方米水成本达16元,居民生活用水一度上涨至每立方米10元,且实行限量定时供水。旱情缓解后,水价稳定为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元,曾饱受缺水之苦的舟山人完全理解了这个水价。

目前,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每月用水3—5吨,三口之家一般用水10吨左右,每月只支付8元水费,相当于夏天的两根雪糕钱。水管部门认为,如将水价提高至供水成本价,每个家庭每月需多付5元钱左右,相当于一根雪糕的价钱,是大多数家庭能够承受的。

北京市公用局高级工程师冯一谦认为,对于那些收入不高,实在不能承受的家庭,可以给予补贴。因为国家对水价的补贴分为明补和暗补,目前,大多是“暗补”,即国家补贴水价,属福利用水,每个家庭都享受到了这种福利待遇,其中包括大多数有支付能力的家庭和洗车、桑拿、浴室、饭店等有较高利润的单位。这些单位用一吨水创造的利润很高,再加上用水量也较大,因此他们是国家“暗补”的最大受益者。水价改革后,这些经营赢利部门就要完全承担自己的水费,把水费计入成本,去想办法节水和采用节水设备,这样也保证了供水部门的收益。即使让少数用户无偿用水,把水费“明补”给他们,国家和水管部门也是能承受的。

工业用水要提高重复利用率

我国工业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20%,重复利用率只有40%,相当于西方国家60年代末的水平,60%的水都是一次性使用,没有经过任何处理。中科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研究员袁子恭认为,工业用水量大但对水的质量要求不高,可以用一些简单的处理方法增强对水的重复利用率,减少新水的补充量。国外的经验也表明工业“用水量大但新水采用量并不是很大”。

提高水价,使企业自觉产生节水的动力,采用节水设施,如自动控制的节水阀门、节水水箱等,还可以改变生产工艺,如化工生产中可采用无水反应,印染行业可发展无水印染、造纸行业可改湿法生产工艺为干法生产工艺等。再如天津大港油田每年要用2500—3000万立方米淡水,是极大的浪费,油层注水对水质没有严格的要求,有人提出如果提高设备的防腐能力,以海水代替淡水,就能节约淡水,工业节水潜力很大。

目前,我国万元产值耗水量是120立方米,水费仅占产值的0.06%,提高水价,厉行节水,水费占产值比例达到1—2%,也是多数工业企业能承受的。

农业“成本四要素”不能没有水

农业用水量为总用水量的70%—80%,粗放式的灌溉浪费了大量水资源,改为喷灌、滴灌等节水灌溉,每亩地能节水30%—40%,但每亩地需要投入800—1000元左右,这会不会增加农民的负担?河南平舆县农民算了这样一笔帐,采用喷灌法,在7.8万亩土地上打井1575眼,设配套喷灌机1100套,虽比其它地方投资多,但每亩能净增收159元,一季作物增收的效益就能收回投资的90%。据调查,吉林省、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在节水灌溉上每投入1元,可以增产2公斤粮食,好的当年就可收回投资,一般3年左右都可以收回。

因各地具体条件所限,要在全国都实现节水型灌溉还需要一个过程。因此,水利部农水司的同志认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转变农民的用水观念,让他们意识到水不是老天爷给的,也要像化肥、农药、种籽一样计入成本,要节约用水,充分发挥水价对节约农村用水的调节作用。国家水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农民的负担情况,对农田水价实行保本计价,不计资金利润率,所收农田水费只能保证水利工程的基本运行,还不能完全实现补偿成本。

另外,业内人士也预测到,提高水价也有一系列的附加内容,如收费要求更科学更准确了,水费计量到户要更新或增加一大批水表,加大了收费的难度。如何严格收费制度、控制收费人员机构的膨胀、合理核算成本支出也是摆在水管部门的新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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